5月1日起,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提高双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原执行政策: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8万元。
调整后政策: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范围
原执行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范围为具有大理州户籍或在大理州工作的缴存人。
调整后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三、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间隔时限要求
原执行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并已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12个月内未支取过公积金,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后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并已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