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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追债公司/债权人不想还钱 用超低价处理财产至亲朋好友处该怎么办?


  • 时间:2024-04-23 11: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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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进行审查;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的措施,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在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道路上,有时会遭遇拿到胜诉判决,债务人却与他人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情况。

上海讨债公司网友咨询: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怎么办?

上海讨债公司律师解答: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判定是否属于明显不合理低价或高价,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认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并且,主张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一方当事人应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上海讨债公司律师解析:

债权人撤销权是债权保全权能的一种,该制度的目的在于,当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力或者以不当方式减少其责任财产并因此损害其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以维持或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实现。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须合法、有效,这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须发生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之后,且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需要产生导致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剩余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效果。若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有偿行为,须债务人、受让人或受益人具有主观恶意,即知道其财产行为将导致责任财产减少,并有害于一般债权人的债权。

债权人可撤销的必须是债务人的财产行为,而不能是身份行为,若债务人因为结婚、收养子女等身份行为导致责任财产减少的,债权人不能主张撤销该身份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