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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催账公司:保证人保证是债务担保的方式之一?


  • 时间:2024-04-23 12: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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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讨债公司上海催账公司为你解答:

上海催账公司:保证人保证是债务担保的方式之一?

1、保证担保的担保人在保证期限内对债务承担责任,延期债务超过保证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