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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讨债公司:担保人不想被追债能怎么办(视频讲解)


  • 时间:2024-04-23 12: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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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讨债公司上海讨债公司为你解答:

1、担保人要不被追责,除非是债务人按时偿还了其债务,或者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保证期间已过就不能追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