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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 时间:2024-04-27 06: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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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的不断深入,清收盘活难度不断加大,困难不断增多,不良贷款余额占比下降缓慢,制约了信贷资金的高效使用,限制了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力度和发展。

随着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的不断深入,清收盘活难度不断加大,困难不断增多,不良贷款余额占比下降缓慢,制约了信贷资金的高效使用,限制了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力度和发展。为使信贷资金正常循环,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就必须认真分析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找到“症状”所在,针对清收盘活难点,寻找化解良法,除去侵蚀在农村信用社肌体上的不良病源,使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为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共创诚信文明的和谐社会。

一、不良贷款清收形成的原因

根据对合行某支行近三年不良贷款的分析和比照,究其原因,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大致有内、外两个方面:

(一)内部原因:

1、历史遗留因素:一部分是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后,大部分政策性贷款,如:政府指令性贷款、本由财政负担的资金等由信用社来承担形成的不良贷款;另一部分是农村基金会并入时,吸纳了很大一部分不良贷款;还有一部分是城市信用社并入时导致不良贷款的增加。

2、信贷管理因素:一是以前信用社风险意识不强,目前大量不良贷款的产生和金融维权难皆是几年前管理不到位,贷款审批制度和“三查”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的集中暴露;二是信贷约束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个别信贷人员素质低下,违规放贷形成不良贷款;三是信用社在化解不良贷款时,不注重法律维权,未能与司法部门配合好。四是信贷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不能深度了解到深度风险,只停留在表面的形式上。

(二)外部原因

1、社会环境因素:一是社会信用制度薄弱造成贷户信用观念谈薄,甚至恶意拖欠贷款、逃废信用社债务;二是体制变革、吊销执照等因素造成企业无法偿贷造成不良贷款的产生。

2、政策性因素:一方面政府部门承担着承办公用事业的责任。由于财政收入少,需要资金时,政府部门没有借款资格,政府部门采取了以干部个人名义借款,政府部门使用的现象,但贷政府部门无力偿还,形成不良贷款;另一方面政府干预贷款,政府为完成即定的任务和目标,如:发展多少家民营企业、经济园区等,干预信用社信贷资金投放,使信用社发放了一些不合规贷款,导致不良贷款的产生。

二、不良贷款的清收措施

通过分析,既然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在探述解决问题的方法上不能搞一刀切,应多措并举,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根除“病源”,促使信用社稳健发展,我认为,盘活不良贷款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大对债务人清收债务的力度。不良资产的形成,债务人是直接制造者。如何调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积极性,是化解不良贷款资产关键。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客观原因是确实没有能力履行债务。主观原因是有能力,但无履行债务的意愿。信用社应区别对待,多方举策,调动其还款积极性。对种原因,分析其现状,如是其产品有市场、有竞争力,因经营周期等原因,暂时陷入困境,可以注入资金帮助其渡对难关,恢复还款能力。如脱困无望,可用其抵(质)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归还贷款。对第二种原因,加大社会诚信教育,消除其逃债心理,达到诚信、互惠的信贷关系,如果还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可利用社会对其施加大压力,让其受道德约束。一是可采取“黑名单”制,让不守信者在“黑名榜”上有名,在电视媒体上有声。二是,实行“关联法”,农村信用不仅对不守信者禁止贷款,还要限制与其有关联的家人及亲戚的信贷支持,让他们因不守信而得不到信贷支持,从而强烈责他。三是,加大法律诉讼力度,用法律武器震慑不守诚信者。主要是收集其经营信息、财产分布情况及相关证据,保证诉讼一笔,胜诉一笔,并且增大可执行的系数。

(二)争取政府及社会力量帮助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形成与社会信用环境恶劣息息相关,良好的诚信环境是化解不良贷款的基础。维护良好诚信环境,要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确保一方金融平安是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共同目标和任务。

信用社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社会力量联手,运用市场处罚和政府约束职能,打击逃废债行为,共建诚信社会。一是营造政府讲诚信的氛围,让其成为社会诚信的倡导者。二是信用社联系政府使其引导工商、税务、国土、司法等部门积极配合信用社化解不良贷款,积极落实化解不良贷款各种优惠政策,解决信用社赢官司输钱及执行不力的老问题。三是政府动用行政手段,实行市场进入与退出机制,制裁债务人恶意逃废债。对不守信者实行市场退出处罚,呆销其营业执照,限期归还信用社债务。四是建立社会竞争机制,用公开招标、竞卖的方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降低清收费用。充分发挥信用社职工清收盘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三)调动信用社职工化解不良贷款的积极性。信用社职工是化解不良贷款“主角”,调动其积极性,是化解不良贷产的动力。

1、提高业务员工操作技能的积极性。部分不良贷款是因信用社职工操作不当造成,因此应提高其业务操作技能。提高操作技能应分为单位组织培训与建立执行制度相结合。一是单位结合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内部职工,对新政策、新业务进行培训;及时通报新情况、新经验、新教训。如接收抵债资产时,应让经办人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明确处置难易程度。二是建立执行制度,将执行内容作为考核的一个“软指标”进行量化与细化,完善其操作技能,解决因操作风险造成新不良贷款的问题。主要内容是以政策、制度、法规的执行能力为软指标,进行日常考核。

2、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一是健全严格的约束机制,规避道德风险。合理授权、授信,明确农村信社贷款审查人与审批人的具体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对违规操作、违章放贷造成信贷风险的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社内设置监督岗,明确职责(按一定比例划分贷款责任),让各岗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民主管理。二是健全化解不良资产激励机制,利顺效益与风险、动力与压力间的相互关系。不仅要实行经营效益、资产质量同工资总额挂钩的质量效益工资制,而且要制定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奖励政策,对那些在清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敢于在物质上给予重奖,在待遇上打破常规。

(四)严格把好新增贷款发放关,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一是把好贷款审批关,正确选择贷款投向是新增贷款风险管理的关键,要充分发挥民主,发挥贷审会职能,严格审贷分离制度。二是切实落实信贷“三查”制度是信用社防范风险贷款的关键环节,不能流于形式,贷款调查信息是否真实,是否遗漏,对贷款查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误导,审贷是贷款发放的重要关口,审贷人员应根据借款人和信贷人员提供的信息严格坚持信贷政策,适时把握贷款投入时机和调整信贷投向,着眼于贷款的效益性和安全性有效结合。贷后检查监督是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的继续。信用社贷后跟踪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贷款潜在的风险有直接关系,贷款发放后,信用社应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和用途,分别做好跟踪检查和监督工作。如果信贷人员跟踪检查不及时,督促不到,致使问题贷款被及时发现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积极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方法,真正反映信用社资产质量状况。采取科学的分类方法,避免以借新还旧方式来调整贷款形态使不良贷款产生。严格统计减少人为因素,使统计趋于客观真实。加强对企业等级评定的监督考核,建立以优化资产质量为核心的信贷文化,加强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与交流,加强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品行的约束。

(六)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预报预警工作,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清收和化解仅仅是对风险发生后的补救,提前预防,从源头上杜绝风险才是提高贷款质量的关键,对此,在强化贷审会履行审批、授信管理职能和严格贷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要积极创新稽核管理和监督体制,将会计辅导员的职能转化为稽核职能,将静态管理变为动态管理;将事后稽核为主变为事前与事后稽核并重。加强大额贷款的事前审查。对各信用社发放万元以上的贷款要认真审查贷款对象,条件的合规合法性以及抵(质)押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由县联社发文批复,逐户登记,建立好贷户档案,搞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事后审计,将农户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当地派出所进行逐户核对,并加盖稽核员印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对农户建档内容和贷款限额外负担进行审查,确保内容真实,限额合理,对发放的每一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户主核对,防止出现多头贷款、化名贷款和跨辖区贷款,同时与贷款账户核对,防止累大户、超限额放款问题,通过加强信贷管理的稽核监督,搞好金融保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是一项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它的成败不仅关系到信用社的稳定和发展,而且还关系到为“三农”服务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质量,“梅花香自苦寒来”。我想信,只要信合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就一定能打好这场盘活攻坚战,使信用社的明天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