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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首例个人债务清理案审结,让“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


  • 时间:2024-04-27 12: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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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建德法院主持召开徐某某、殷某个人债务清理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过了徐某某、殷某的《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债务清偿计划执行完毕后,徐某某、殷某5年行为考察期满后的剩余数百万债务将得以豁免,法院也将对二人信用进行修复。

这标志着“诚信而不幸”的两位债务人将轻装上阵,翻开人生新的篇章;也标志着杭州首例类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清理案件顺利审结,为推进个人破产制度改革提供实践样本和司法智慧。

案件回顾

徐某某、殷某原是一对夫妻。早些年,徐某某创业失败,资金短缺,自2013年开始拆东墙补西墙不断借贷,导致融资规模越来越大,深陷债务困境。

截至个人债务清理案件受理前,徐某某、殷某二人涉及的诉讼及执行案件共有10余件,涉案标的约173万元。另据调查,二人实际负债总金额高达700万元,涉及金融机构及个人债权人共有70多家(人)。

1万元收入既要生活又要还债,未来一片灰暗

为了还债,徐某某、殷某变卖了两人名下所有资产,工资卡也被法院冻结。因没有履行完毕,二人还被“限高”,进了失信黑名单。两人也因债务感情不和,在2018年离婚。两人仅有的每月合计约1万元的工资收入,既要生活,又要还债。

徐父自愿代偿200万债务,债务清理迎来曙光

2020年10月9日,徐某某、殷某向建德法院递交书面材料,申请进行个人债务清理。为积极配合清理工作,徐某某父亲自愿拿出200万元帮助两人偿还债务。

2020年11月20日,建德法院受理徐某某、殷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0年12月30日,建德法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确定了双过半的表决规则,同时设立二次协商规则,并对债务人设定5年的行为考察期。

首次分配清偿率达到30%以上

2021年2月3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会议以双过半的表决率通过了徐某某、殷某的《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204万清偿款将在法院裁定《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后10日内支付至债权人账户。五年行为考察期满后,将对二人在这5年内可用于清偿债务的收入等收益再次进行分配,剩余债务将被豁免。

值得注意的是,若日后债权人发现徐某某、殷某存在隐瞒财产等不诚信行为,不仅免除的债务要全部恢复,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官说法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个人破产法,浙江地区把“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改革”列为重点改革项目,使个人债务清理有了方向。2020年12月3日,浙江高院发布《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中充分探索个人破产的制度因素。这意味着浙江正式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个人债务清理,能够使‘诚信而不幸’的被执行人有再次创业的机会。市场有风险,在鼓励创业的给予容错的机会,这也符合时代发展的价值取向,而个人债务清理为此提供了解决的路径。

深圳个人破产条例的破冰之旅

历经7年探索,为推动个人破产制度建设,为深陷债务困境的诚信债务人提供清理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定程序。2021年8月26日,作为全国第一部个人破产制度的地方性立法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通过。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填补个人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在法律法规上的空白。这标志着深圳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完整的破产法规体系和科学的办理破产体系。